4家机构年内被罚!消费金融信用信息管理为何成合规“雷区”?

4家机构年内被罚!消费金融信用信息管理为何成合规“雷区”?

又有消费金融机构因信用信息管理不当被罚。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近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 ,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下称“北银消费金融 ”)因违反信用信息相关规定被罚 。

这是年内第四家因此类违规行为被罚的消金公司。从罚单看,信用信息报送不充分 、异议处理不当,以及违规查询、采集个人信用信息等都是消费金融机构容易触发的“雷区”。

受访行业专家建议 ,消费金融机构要健全信用异议处理流程与时效管理,升级征信报送技术系统,规范合作机构信用信息操作权限 ,确保信用信息收集、存储 、使用、流转全流程符合规定 。

多家消费金融机构被罚

信用信息管理不当成消费金融机构被罚“重灾区”。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 ,北银消费金融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 、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罚款5.9万元。北银消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詹某亮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罚款1万元 。

北银消费金融是年内第四家因违反信用信息相关规定被罚的消金机构 。今年初 ,苏银凯基消费金融 、中原消费金融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分别被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罚款48.4万元 、被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罚款75.6万元。

4家机构年内被罚!消费金融信用信息管理为何成合规“雷区	”?

中信消费金融也在年初因异议处理超期、未按规定对异议进行书面回复、未按规定对异议信息进行标注 、未准确报送个人信用信息,被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罚款105万元。中信消费金融风险管理部相关责任人赵某丹对中信消费金融上述前三项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被罚9.6万元 。

追溯过往,消金机构信用信息管理不当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021年5月,因提交有侮辱性字眼的征信报告 ,晋商消费金融登上热搜,并引起监管机构的注意。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2023年更名为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曾两次约谈晋商消费金融,要求其“对错误信息立即予以更正”“切实履行征信信息采集报送主体责任” ,并暂停晋商消费金融征信系统查询权限 。

记者了解到,晋商消费金融曾在2019年8月因存在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责令其限期改正 ,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5万元罚款。2022年3月 ,晋商消费金融因未按规定将异议处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未准确报送个人信用信息,被罚款49万元;时任晋商消费金融山西运营中心总经理王某某和时任晋商消费金融联络中心负责人王某分别被处罚款3万元。

信用信息管理存在短板

从违规行为类型看,信用信息报送不充分、异议处理不当 ,以及违规查询 、采集个人信用信息等方面是消费金融机构容易在征信管理上触发的“雷区 ” 。博通询问 首席分析师王蓬博对记者分析指出,部分消费金融机构在信用信息管理上仍存在授权不充分、报送口径不稳、异议处理不及时 、查询权限管控不严等短板。

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武泽伟告诉记者,消费金融机构频繁出现信用信息管理违规 ,核心源于业务扩张与合规体系建设的节奏错配。行业整体业务迭代速度较快,机构更侧重市场拓展与规模增长,对信用信息全流程管控投入不足 。多数机构信息报送系统、异议处理体系存在技术短板 ,难以适配精细化监管要求。同时助贷合作模式普及,外部合作机构信息操作权责模糊,容易产生信息采集查询不规范等问题。加上部分机构合规风控意识薄弱 ,内部审核监督机制缺位,多重因素让信用信息管理成为行业高频违规领域 。

4家机构年内被罚!消费金融信用信息管理为何成合规“雷区”?

王蓬博指出,消费金融机构频频因为信用信息管理不当被罚 ,反映出信用信息管理已由单项合规要求转为贯穿获客、授信 、贷后 、报送全流程的基础管理事项 ,监管的关注点正从结果处罚延伸到授权留痕、数据质量、接口管理和责任到岗的过程治理 。机构应将征信合规作为产品上线和合作准入的前置条件。

武泽伟认为,信用信息管理违规会直接侵害消费者多项核心合法权益,消费金融机构需从多维度落地合规整改。违规行为会侵犯用户信息知情与自主授权权益 ,造成个人征信记录失真,干扰个人信用评价体系 。错误征信信息还会影响用户信贷审批 、融资成本等各类金融活动。机构需要完善全流程信息管控制度,升级征信报送技术系统。规范合作机构信息操作权限 ,建立常态化信息核验机制 。健全信用异议处理流程与时效管理,强化内部合规考核与人员培训,全方位补齐管控短板。

王蓬博建议 ,消费金融机构针对信用信息整改应形成闭环管理:前端按最小必要原则完善授权文本和场景清单,中端落实查询用途审批、字段口径复核、报送差错校验和限时异议处理等细节,后端将第三方接口纳入白名单管理 、留痕审计和退出机制 ,并同步开展权限动态回收、岗位问责、数据质量考核和董事会层面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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