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能源原董事长宁远喜、宝丽华原总经理温惠职务侵占案重审一审宣判

宝新能源原董事长宁远喜、宝丽华原总经理温惠职务侵占案重审一审宣判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李五强)10月15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对宝新能源原董事长宁远喜、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温惠涉嫌职务侵占罪进行重审一审公开宣判 ,认定宁远喜 、温惠二人构成职务侵占罪 。

  宁远喜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280万元;温惠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 ,刑期分别自2022年2月28日、2022年7月18日起算(羁押一日折抵一日)。责令宁远喜、温惠向宝新能源共同退赔违法所得1538.4760万元;向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共同退赔930万元,追缴宁远喜所得孳息约713.45万元并上缴国库。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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